我只好給了她一些錢,就當是給她的伙食費。
一來二去,我們兩個人越來越熟悉,我感到自己心動了,陷入了糾結中,很有負罪感,覺得對不起老婆。
大哥知道了之後,說沒啥大不了的:「人死如燈滅,哪有什麼在天之靈?
再說了,弟妹就算在天有靈,也不會怪你的。
在她活著的時候,你又沒有做過對不起她的事情。
你老了,又不想拖累女兒,找個人做伴相互照顧怎麼了?」
有了大哥的安慰,我心裡好受多了,我也試探了一下小蔡的意思,發現她的確對我有意思,跟她在一起的想法越來越堅定。
我下定決心,打電話給女兒,問了下女兒的意見。
女兒沒有反對,也沒答應,告訴我讓我給她三天時間打聽一下小蔡的情況:「不管是年輕人還是老年人,結婚都是大事,好歹也要知根知底,知道對方是啥情況吧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