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/3
下一頁

判決書指出,事件發生於2023年3月30日晚間,吳男受邀至男客住處理髮,深夜1時許結束後應邀留宿。男客熟睡期間,吳男趁其無法抗拒之際進行口交,男客驚醒發現下體被吳男手機照射,立刻報警處理。
否認犯意 但訊息道歉成關鍵證據
一審審理期間,吳男否認趁機xing交,聲稱是男客先有挑逗行為,並稱自己開手機燈只是為了「清理」對方。不過,法院認為他後續傳訊息中明言「我先跟你說抱歉,沒經過你的同意,在你熟睡的時候幫你吹」,又在對話中多次道歉、自責,足以認定其行為已構成乘機性交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