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年紀太小,沒有老闆敢僱傭,有一天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份服務員的工作,可是打翻了盤子,在賠償方面雙方達不成共識而發生爭執,老闆一氣之下把他趕了出來。
後來,他進入了哥哥所在的電影製片廠邵氏,哥哥在裡面當技工,他在裡面當起了小工,什麼雜活都要干,小小身軀經常扛著攝影機到處跑。
那時候13歲,工資只有60塊錢一個月,這60塊錢在當時對未成年的他來說挺高,心想著雖然很辛苦,但是足夠家裡生活,計劃著穩定幾年之後可以當攝影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