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周後,吳勇如約出現在民政局,可是身份證,戶口本,結婚證,他什麼都沒帶。他求文靜看在小寶的面子上,再給他一次機會。文靜什麼沒說,轉身離去。
爸媽都還沒有退休,找了保姆幫她帶孩子,文靜騰出功夫報了學習班,朝五晚九全力備考教師編,內心憋著一股勁兒,一定要考回來。
花費整整9個月時間備考,她竟然一戰上岸。
在此期間,吳勇每逢周末都驅車五六個小時去找文靜和小寶。文靜不理他,但是不阻止他親近孩子,畢竟他始終是小寶的父親。
工作穩定下來後,文靜重新跟吳勇談判。
1、我不可能再回去那個小縣城,不如好聚好散,和平離婚。
2、如果走法律程序,你是家暴過錯方,很容易判離。一次不判,我會再次起訴,直至判離。
3、我現在有穩定工作,而且小寶太小,會判給我。這兒的教育環境,是你那兒無法比的。所以你應該知道怎麼選。
吳勇痛苦抱頭:「媳婦兒,我已經知道錯了,我真的不能離開你和小寶。我辭職,來找你倆,我們一家團聚好不好?」
文靜決定看在他是小寶爸爸的面子上再給他一次機會。恰逢保姆家中有事辭工,吳勇跟文靜商量好後,暫時接婆婆來看孩子,同時再物色新保姆。
婆婆來後,家裡窗明几淨,頓頓有熱飯菜,小寶的喂養,她也不再指手畫腳。
文靜心情好了,給她買套衣服,她都感恩戴德。想想之前給婆婆買金銀首飾,人家還嗤之以鼻,不禁覺得啼笑皆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