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ndy表示,當時的他年紀還小,21歲對什麼股權股份都不懂,覺得把公司交給女朋友媽媽管理沒什麼問題,且當時的他也覺得家寧媽媽會是未來岳母,因此公司交由家寧媽媽擔任負責人,擁有50%的股權,家寧爸爸擔任監察人,他跟家寧則個別有25%的股份,十年來都只領固定薪資,但竟然在分手後遭到無緣岳母跟家寧「共同決議移除董事職位」,十年來什麼都沒得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