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諷刺的是,具俊曄2月曾高調宣布「放棄遺產全給S媽」,結果被法律打臉——台灣《民法》規定放棄繼承需三個月內提交書面聲明,而他光在社交媒體喊話根本不算數!
如今豪宅使用權落在具俊曄手裡,但房產證上還壓著汪小菲的簽字權。S媽那句「騙子在眼前」算是徹底坐實,網友辣評:「嘴上說不要,身體倒挺誠實!」更絕的是,具俊曄每月還得從遺產里掏40萬新台幣付豪宅物業費,這筆帳可比他DJ打碟賺得多多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