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遺產繼承法,這4套房子,應該由2個孩子繼承,畢竟孩子是第一順位的繼承人。
從黃春梅的態度來看,她顯然不願意,要不然,就不會說什麼為女兒討公道。
女兒生病離世,跟汪小菲有什麼關係,如果有爭執的地方,那無法就是財產。
因為大S生前,還跟汪小菲有沒離斷的官司,也就是說,兩人的紛紛擾擾,牽扯了大S一生,到閉眼的時候,都沒結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