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,製作人雖確實侵害配偶權,但考量到這段長達30年的關係期間,並未明顯影響當事人的家庭生活,且正宮得知真相到丈夫離世的時間相當短暫。法官還衡量雙方經濟狀況,包括正宮擁有優渥退休金和保險理賠,以及製作人近年收入偏低等因素,最終判決製作人需賠償20萬元。本案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