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是之前汪小菲與大S關於扶養費的債務人異議之訴部分,具俊曄與兩個孩子同時繼承,此時汪小菲對於該部分遺產可能產生利害衝突。第二個難關,於兩個孩子還未成年時,完成遺產分割,以公平性而言,就是每筆財產都繼承人各取得三分之一,關鍵在於大S不動產由具俊曄與兩個小孩各取得三分之一,兩個小孩均未成年之狀況下,汪小菲得以未成年子女之利益處分財產,或者是等兩個小孩成年後,建議兩個小孩以土地法多數決之方式處分該不動產,都難以保留該不動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