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/3
下一頁

如果汪小菲想要把孩子帶走,未來大S的家人,還是可以想辦法在法院裡以「變動最小原則」與「未成年子女意願」的方式,聲請改訂監護權,由家人來擔任監護人。但除非汪小菲願意妥協,否則這個訴訟相當不容易。遺產部分,也只能希望汪小菲願意信託,但無論如何,都有很多的變數。
其實很多離婚後的爸媽問過類似的問題,我只能說,好好活著。除非立法院願意修法,否則這部分的規定就是如此。 未來到了法院,也只能以改訂親權的方式,由家人努力爭取孩子留在身邊了。
新年之初就知道這個消息,很令人難過,希望一切都好,我們都要好好的過,為自己,也為自己愛的人。
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呂秋遠
責任編輯/林俐
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,來稿請寄至 [email protected]
本周最多人贊助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