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男子入富為奴,即立身契,終身不敢雁行立,有呼之,不敢失分寸,而子孫累世不能脫籍。」賣身為奴之後,就別想直著腰走路了,是沒有絲毫的人權的。
豢奴的富戶里,不排除有寬仁待下的,但在時代背景下,大部分的奴僕都遭受了十分苛刻的對待,「奴多腹無坎食,膝無完裸,臂背無完肌膚」。
這種非人的對待,讓奴僕群體積攢了極大戾氣,雖平日忍氣吞聲,但一有時機,便會對主人實行激烈的報復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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