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2009年3月,楊寅成立了一間音樂舞蹈工作室,並將鍾慶春的家設為公司的註冊地址,但此工作室僅僅只是一個皮包公司,有名無實。他找鍾慶春索要開公司的經費都悉數進入了自己腰包,為了避免鍾慶春起疑心,他還專門偽造了公司帳目,看起來就像是一直在正常運轉。
8月份,他又取得了鍾慶春一個銀行帳戶的管理權,老人最初的本意是將裡面的錢用於日常生活開銷。到了10月,他更是將自己列為老人銀行投資戶頭的聯名持有人。

2010年,楊寅讓鍾慶春立下遺囑,指名自己繼承其所有財產,並從她的華僑銀行帳戶兌換了一張50萬新幣的支票,匯入了自己父親國內的銀行帳戶;2011年,鍾慶春出現失智症狀,無法處理個人事務,財務與醫療方面皆由楊寅打理,他藉機偽造簽名,向保險公司發了一封「催債信」。這筆債款是鄒習經去世後應得的保費,但因鍾慶春並未追討,保險公司也一直未曾支付。

第二年,在楊寅的授意下,老人又將他指定為法定監護人,全權處理自己的財產事宜。同年1月,楊寅從鍾慶春名下的單位信託提取了60萬新幣。加上前面的50萬元共計110萬新幣,當時換算成人民幣大約是550萬元。
成為鍾慶春財產的實際控制人後,楊寅更是放飛自我,將老人的資產變著花樣地收入囊中,比如鍾家的古董字畫和珠寶飾品就被他倒賣了出去,合計獲利一千多萬元人民幣。

截止2014年8月,鍾慶春名下的資產除了那套豪宅外,基本上盡歸楊寅所有。老人原有的274萬元新幣存款,在案發時只剩下了9212元。按照這種趨勢發展下去,最終很可能是楊寅繼承鍾慶春的遺產,從寄生蟲轉變為成功人士。
但就在2014年8月21號,事情出現了轉機。

親友反擊
這天,鍾慶春的外甥女莫翠玲前去探望老人,發現鍾家已經不是舅媽做主,頓時怒上心頭,直接將她帶回了自家照顧。但事情遠遠沒有結束。

其實莫翠玲前往鍾家並非偶然,而是籌謀了一段時間的結果。這幾年,鄰居琳達一直將鍾家的異狀看在眼裡,時間一長就起了疑心,最初她聯繫了鍾慶春的乾兒子威利,準備讓對方來處理此事。但威利的律師表示他並非鍾慶春的親屬,很難在法庭上與楊寅抗衡,於是威利就找上了莫翠玲,以她「外甥女」的身份無疑是一眾親友中最適合出面的人。

鄰居琳達
聽著威利和琳達的描述,加上這些年自己感受到的異常,莫翠玲知道這件事十有八九是真的。在去看望鍾慶春之前,他們三人就已經聯合了張碧貞,收集了相關證據,準備展開一場拯救行動。
接回鍾慶春後,親友們一紙訴狀將楊寅告上法庭,要求撤銷他的監護人資格,同時追回其多年以來侵吞的「資產」。面對準備充足的莫翠玲,楊寅只能節節敗退。十一天後,他們一家就被帶著警察趕來的莫翠玲掃地出門,而此時他本人並不在新加坡。

9月17號,回到新加坡的楊寅因涉嫌失信被警方逮捕。同時,他還被指控犯有做假帳、牴觸移民法令等多達300餘項罪名。審訊期間,他一直在抗辯和認罪之間搖擺不定,先後多次改口。
起初,他承認了347項指控,但堅決否認犯有失信罪。並極力證明自己和鍾慶春是「祖孫情深」,這些年獲得的財產都是老人留給他的禮物,並非是惡意欺騙。

法院控訴其失信的行為主要是,非法挪用了前面提到的110萬新幣。他辯解這是鍾慶春交給自己購買藝術品的資金,但這件名為《飲馬圖》的藝術品最後被證實只是一副贗品。而他所說的「祖孫情深」也很快被親友們的證詞推翻。
楊寅宣稱自己去新加坡是為了照顧鍾慶春,但在這5年里他並沒有盡職盡責。老人習慣每天早起,而他則經常睡到早上10點多才起床,鍾慶春的生活起居全靠女傭照顧。

據外甥女莫翠玲描述,自從楊寅住進鍾家後,老人就沒有買過新衣服,「從內到外都糟得超乎想像,她以前從未對自己這般吝嗇」。而女傭蘇蒂和鄰居琳達則供述,楊寅一直隱瞞自己妻子的身份;張碧貞也指控他玩弄感情,時常與鍾慶春摟抱親吻。面對多方控訴,楊寅再也沒有辦法狡辯,當庭承認了自己的罪行。

塵埃落定
在此案中,楊寅被判處監禁8年2個月,但控方認為刑罰過輕,選擇了上訴,法院最終將他的刑期延長至11年2個月。但他實際上的服刑期只有處罰的三分之二,2022年6月他已經被保釋出獄。

而鍾慶春在本案後,一直和外甥女莫翠玲同住在新加坡東部的半獨立式洋房。脫離了楊寅掌控後,她的精神狀態很好,沒有再出現失智的情況。據莫翠玲所述,得知對方已經出獄,她感嘆「慶幸此人已經離開」。至於那棟坐落於楊厝港日落通道的豪宅,據媒體報道,兩人似乎有意將其進行出售。

案件講到這裡基本已經結束。但是還有一個疑惑並沒有得到解答,那就是為什麼與鍾慶春非親非故的楊寅一家,能夠鳩占鵲巢長達5年之久?這其中有一個關鍵節點是2011年老人失智,這時候的她身在局中,又缺乏清醒思維,自然無力用理性的眼光來審視他們的一舉一動。但為何老人的親友們卻直到2014年才發現異常?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