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於婆婆控告自己侵占財產,邱妻出面表示,當時自己領走的每一分錢,都是在處理老公的後事、債務,其中包括了包括43萬多元的喪葬費、35萬元的靈骨塔位費、各項貸款、園藝工程費用,甚至還有高達150萬元的所得稅,剩餘的198萬元也都如數奉還,完全沒有侵占的意圖。
不過婆婆聽到後直呼,這些支出都是媳婦自己一意孤行,甚至連塔位都登記在媳婦名下,根本不能算是為死者清償債務。
更強調自己才是唯一合法的繼承人,對方根本不該動用任何財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