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4 從那之後,公公和他的後老伴,安穩在老家生活。
除了公公每月準時找老公要2000塊錢生活費,我們兩家人極少往來。
不是我不願意回去,而是老公不讓我帶孩子回去,說那又不是他的親媽。
老公心中的膈應,我很清楚,自然也不會跟他對著干。
畢竟換成是誰,親媽前腳剛走,親爸後腳就找了個後老伴,還是領證的那種,擱誰心裡都不好受。
而公公除了問我們要錢,其餘時間倒也安分守己,極少來打擾我們的生活。
或許也是清楚自己的兒子,厭惡他在婆婆屍骨未寒的時候就找後老伴吧。
本以為我們兩家人可以相安無事,誰也不打擾誰。
結果公公才再婚了一年多,徐姨就開始不安分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