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想著,也好,最起碼親家母會比保姆更盡心,也讓我們更安心。我還說了很多感謝的話。
其實,我和親家母之前也就見過兩面,一次是在兒子他們的婚禮的上,一次是媳婦生完孩子,她過來看望。
聽媳婦說,親家母一直在外地打工。親家母49歲,還不到50歲,比我年輕多了。
那天回去的路上,我想著,既然是親家母幫著帶孩子,我能不能每個月給的錢少一點。
現在補貼他們一萬六,老伴的身體又不是太好,需要經常去醫院。儘管有健保,但是我們的日子也沒那麼好過,沒什麼結餘。
第二天,我給兒子打電話,說了我們的難處,問他,既然是他丈母娘幫著帶孩子,我能不能把每個月給他們的保姆費減少一半,只給8000。畢竟現在,他爸的身體狀況擺在那裡。
兒子說,他要和媳婦商量,他說了也不算。
過了兩天,兒子給我答覆,說媳婦不同意。他說,我們每月給的這一萬六,他們都給丈母娘了。原來他們給保姆的可是一個月兩萬四,這還省了八千呢。他們正好也不用多掏錢了。
丈母娘在幫他們帶孩子之前,也在打工,一個月還有一萬五左右的收入,媳婦的意思是不能虧待她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