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為了討她歡心,我說,我會向身邊的朋友推薦她的衣服。其實我根本沒那麼做,只不過另外弄了個馬甲,在她那兒買了一些衣服,故意在她面前顯擺,以顯示我的人脈廣。
雖然那些東西質量很好,也很便宜,接連一個多月買了那麼多,也讓我破費不少。
我記得那些東西我一件都用不上,都是女人的衣服,我媽穿不了,不是送人,就是丟在雜物間沒人管。
那段時間,我對她很上心,除了照顧她的生意,還每天接送她上下班,讓她的同事羨慕不已。有過前一次尷尬遭遇,雖然我有些迫不及待的想占有她,但卻沒好開口,
直到定親了,我才厚著臉皮向她提出這事。 記得那天是情人節,她5點下班,我4點就守在她公司門口,等她從公司走出來時,我發現她手上正拿著一粟玫瑰花,
我問她這花誰送的,她說是公司送的,每個女員工都有。我知道他們公司福利還不錯,逢年過節都有些禮物發給員工,所以並沒多想。
晚上,吃完飯,我們在餐館附近開了一間房。
那天晚上,我對她很溫柔,我想,事到如今,也沒有什麼好隱瞞的了,在關悅之前,我都不記得有多少女人,多半是夜場的,也有些是大學生,但在我眼裡,都是些風塵女子,
沒有一個是真正讓我動心的,只是讓我有些心動而已,雖然動心與心動二字只是順序的問題,但意思卻完全不同。
老實說,關悅是至今為止,真正讓我動心的女孩,唯一一個。 很快我們就定親了,家人忙活著幫我們籌備婚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