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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擇曖昧對象,是有講究的
你聽說過「兔子不吃窩邊草」嗎?
想到一個讀者留言。
他妻子在編制內單位上班,跟男同事曖昧不清,被他數次發現聊天記錄。
不僅如此,他幾次去單位接妻子下班,也發現兩個人一起走出來,舉止親昵;
再加上,他看到兩個人在社交平台上也是頻繁互動。
這些讓他極為不爽。
為了報復兩個人,他到單位大鬧一場,抱著魚死網破,你不想讓我好過,我也不想讓你好過的心態。
一系列的事情很複雜,完全不計後果,大家都別過了。
我一直跟大家說:
如果你正在戀愛,你有婚姻,你有家庭孩子,那就別學著年輕人去曖昧,你的弱點太多,你的槽點太多,執迷不悟,結果大機率是身敗名裂。
曖昧是單身人的遊戲。
但無論哪一種身份,既然你想曖昧,就別跟身邊的人曖昧。
這種關係,基本上沒有真正的贏家。
就算暫時獲得了滿足,最後吃了多少,你只會還更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