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2. 主動,是一件讓人「損傷自尊」的事情
高自尊的人,是什麼樣的?
TA往往不會因為自己的選擇,自己的主動,自己的行為而感到沮喪,或者認為是丟面子的行為。
很自信,很勇敢,很果斷,有面對一切結果與挑戰的勇氣。
低自尊的人呢?
常常表現得扭扭捏捏,瞻前顧後。
喜歡你,也不會主動;
想跟你見面,偏偏憋在心裡不說;
明明很想你,嘴上卻倔強得說著不在乎。
這就是低自尊人格的底色:
死要面子。
對這類人來說,他會產生這種想法:
「如果我主動,那對我來說就是一件很沒面子的事情,就意味著對方吃定我,拿捏我了,所以我不能主動。」
本質上講,這類人骨子裡是自卑的。
越自卑的人,就越想在關係里穩占上風,表現出強烈的掌控欲;
因為TA內心否定自己,所以想通過掌控對方,來掩蓋自我的缺失。
TA總是跟你對抗。
喜歡你,但不主動,就是想要跟你爭出「關係里的高低位」。
在感情里,太在乎輸贏的人,一般都很痛苦。
總是主動向對方表達愛意,表達想念,主動發消息,就會讓TA覺得失去了對感情的支配權;
儘管對方給予熱烈的回應,可TA依舊覺得,自己不該主動。
太過頭的話,就變成了「博弈與操縱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