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那以後,弟弟妹妹和我斷絕來往。 後來,我家的房子真的拆遷了。我在我家小縣城買了一整棟門市,共計12間,每年出租的收入大概有20多萬。 我幾個弟弟妹妹在省城,一個月幾千的工資,還要還房貸。 我心裡想想,自己偷著忍不住笑。
假如,當年他們不是那麼自私,我真的不會這麼對他們。 我會把我拆遷房和他們平分。但是,現在我覺得沒有這個必要。 我舅舅,舅媽上門來勸我說,要照顧幾個弟弟妹妹的情緒,畢竟這些家產都是……
我說,你們沒有經歷過我的傷痛,不要指責我。過好自己的日子得了。 我父母之前一直寵著我弟弟妹妹,我舅舅,舅媽也是。 他們根本沒有把我放在眼裡,就覺得我是我家老大,我應該付出,憑什麼?
後來,我舅舅孩子在縣城裡上學,想住我一間房。 我說,你不是說我弟弟妹妹人好嗎,你為什麼不去她們那? 你不是一直很喜歡他們嗎?不是說,他們能給你養老嗎? 舅媽就不說話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