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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相處了幾個月,彼此都覺得挺合適的,最後還是談到了結婚。姑娘告訴我,他們家準備要20萬彩禮。聽到這個數字,我的心裡咯噔一下,這怎麼要這麼多呢。我跟父母說了這件事,父親眉頭一皺,隨後笑著說:「沒事,錢都我準備好了,你好好結婚就成。」
我這心裡很不舒服,私下裡給岳父打了電話,希望他可以把彩禮給減免一些,岳父十分為難地說:「哎呀,我跟你明說了吧,如果就憑咱倆的關係,我不要彩禮都行,關鍵我兒子需要錢,只能是20萬。」岳父那邊油鹽不進,我也覺得很憋屈。
找了個時間,我們家和女方家吃了一頓飯,岳父不愧是場面人,在席間說話十分漂亮,可這事情辦得卻很讓人難堪。20萬彩禮一分不少,還要我們家買房子買車,三金和裝修也要我們出錢,房子卻還要加上女方的名字。
我尷尬地看了父親好幾眼,父親尷尬地笑著,時不時地應承幾句。母親則鐵青著臉,冷冷地看著岳父在那裡表演。等岳父提完了條件,父親沒多說什麼,全部答應了下來,搞得岳父都不好意思了,主動去結了帳。
回家時,我怯怯地問父親:「真的要答應他們嗎?這也太過分了。」父親搖頭嘆氣:「人家是頭婚,而且這麼年輕,你能娶她,已經算是個便宜了,別挑三揀四了。」母親嘆了口氣,我也低下了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