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3.
朋友跟我說,她以前相親過一個很奇葩的人。
第一次見面,他約在植物園。
植物園很大,走了一個多小時都走不完。
朋友走累了,坐下來休息。那個男生也挨著她坐下,甚至動手想攬過她肩膀,讓她靠在自己身上休息。
朋友一下子就彈開了,然後頭也不回地離去。
她說每次回想起這段經歷,她就全身起雞皮疙瘩,還胃部泛酸,有種想吐的衝動。
自那之後,她發誓再也不去相親了,不管家人怎麼催促相逼。
她不想為任何人犧牲自己,強忍身心的不適跟一個自己不喜歡乃至厭惡的人生活一輩子。
一想到每天都要面對一張會讓自己生理不適的臉,她可能連飯都吃不下。
她說如果要結婚,一定得找一個讓自己有感覺的人。這種感覺不僅是第一印象的眼緣,更要是見到他,和他相處時,身體會有慾望,會興奮、激動,迫不及待想貼上去,即使什麼都不做。
我完全理解她。
可以喚起生理性好感的人,才會對他有心動的可能。
才想進一步走近、接觸、了解他。
就像追星一樣,你喜歡這個人,才會去深挖更多他過去的經歷,考古他的種種事跡。
你的身體,比你更了解你的喜好。
04.
也許很多人,包括女生自己都覺得主動是一件很難,又大可不必的事。
大家都習慣了等待和被動,相比自己先開口說出「我喜歡你」,更願意等著別人手捧鮮花站在自己面前。
這一點都沒問題,愛情發生的方式可以有千百萬種。
但很多時候,心動的種子似乎更多是從女生身上萌芽的。
喜歡自己的和自己喜歡的,大家往往選的也是後者。
所以,如果想要那種身心都能被滿足的喜歡,不妨主動一點。
勇敢的人先享受這個世界。
EN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