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、別人的錯誤,不過度糾纏
王爾德說:「為了自己,我必須饒恕一些事。
因為一個人不能夜夜起身,在靈魂的園子裡栽種荊棘。」
遇到爛人爛事,最有程度的處理方法,就這三個字:不糾纏。
作家李尚龍,有次跟朋友一起開車出門。
在路邊停車時,事先問好了價格。
管理員稱:第一個小時10塊,第二小時15塊。
他11:50分把車停下,12:50分準時回來。
誰知管理員卻非要說他們是11:45分停的車,多收15元停車費。
李尚龍雖然很生氣,但還是立刻付了25塊錢,盡快開車離開了。
真正的聰明人,永遠不會為了不值得的事生氣。
事事計較,想要爭個對錯,只會拖累自己。
對待那些看不慣的人,不妨大方一點。
放下別人的錯,解脫自己的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