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識,相愛,相伴,一直到餘生終點,這是我們每個人都渴望的愛情。
奈何緣分天定,愛不由人。
有的人幸運,相遇後能幸福的走到終點,而有的人相遇只能陪伴一程,到站了,只能下車,到點了,只能停下,緣盡了,只能選擇結束。
只是當一段戀情結束後,有過親密關系的兩個人,還能否再做回朋友?
01.
關於這個問題,有人說:分開後能做朋友的只有一種人,從未深愛過,真正彼此深愛過的人,很難再做朋友。
確實,異性之間的情,本就很難有純友誼,更何況是曾經相愛過的男女。無論彼此在一起的時間是長或短,只要入過心,就很難心平氣和的做朋友了。
畢竟彼此之間有過最親密的關系,有過朝夕相伴的日子,你對對方的要求很多時候就不會只是朋友。
對方的一舉一動,在你眼裡都會被放大,對方的一言一行,都容易勾起你對曾經種種美好或心酸的回憶。
如此,再繼續往來,只會讓你越陷越深,難以釋懷。
在網易雲上有一段熱評:
分手後還想和對方做朋友的人,多半是愛得最深的那一個,希望借朋友的名義,繼續對他好。
因為還放不下,又不願從此分道揚鑣,所以選擇做朋友偷偷愛著對方。
然而,這樣的朋友關系,終究是沒辦法保持長久的。
愛情和友情最大區別是,做情人需要的是一份專一,做朋友則需要一份豁達。
如果你覺得你已經完全放下了,對方如何都不會對你產生一絲干擾和影響,那麼可以試著做普通朋友。
但如果在對方面前,你沒有這份坦然與豁達,那麼繼續做朋友,只會徒增困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