單是喜歡,往往不足以維持愛情。
記得有句話是這樣說的:「我以為愛情可以填滿人生的遺憾。然而,製造更多遺憾的。卻偏偏是愛情。」
似乎愛情里,十有九悲的說法總是算數,但若真的只是如此,為什麼還會有人能和伴侶白頭偕老?
很多人把愛情里的「愛」字看得太重,甚至會覺得只要有「愛」的存在,就能算作愛情,不管過程如何,不管結局如何。
可是好的愛情,是要兩個人能走下去的,也只有能走下去的情侶,才能稱之為「愛人」。
就像有些人,也許你很愛一個人,但他終究不愛你的是時候,對方就是錯的人;還有些人,也許很愛你,但你終究不愛他的時候,那也是錯的人。
包括明明相愛,卻不得不在一起的情侶,從無法在一起開始,註定兩個人就是錯的人。
感情里,喜不喜歡真的很重要,但如果有一天,你能發現喜歡不等於合適,才能說明你長大了。
01. 喜歡,只能代表你動了心
七堇年在《沉默如迷的呼吸》里寫道:「我們還是太年輕,對這個世界的理解,帶著盲目的信任或者盲目的不信任。」
對待愛情時,很多人就是如此。
年少之時,總以為能讓自己動心的人,才值得自己去愛一場,等到有些感情無疾而終的時候才能明白,其實很多時候,喜歡一個人什麼都不算。
就像胡杏兒和黃宗澤在一起八年,最後胡杏兒嫁給了李乘德;也像劉燁和謝娜在一起六年,最後謝娜嫁給了張傑。
喜歡能代表的,僅僅是你動了心,那是一段時間的相戀,並不是愛情終究的結果。
正如前幾天,有位讀者朋友問我:愛而不得的感情應該怎麼辦?
其實這個問題,連你自己都知道答案,或者說時間就會給你最好的解決辦法,因為你除了忘記和放下,沒有別的選擇。
喜歡一個人的時候,總會想和對方走下去,這是很多人在感情中的正常想法,但是你可以這樣去想,卻無法這樣去強求。
就像胡杏兒和黃宗澤分手之前,兩個人都努力了很久,分手後黃宗澤也在想辦法挽回這段感情。
可是有些時候,愛情要是快消失了,是留不住那個人的,哪怕你不想放手,也只能放手。
更何況,在感情里,愛而不得算什麼。
有多少人相愛到了最後,卻發現彼此之間不那麼合適,也許是家境上的不匹配,也許是性格上的不搭,也許是對於未來產生了沖突。
這個時候的感情,如果非要維持下去,累的只會是兩個人,因為愛情是無法抗拒一切的,尤其是在現實生活有沖突的時候,愛情很多時候脆弱無比。
感情里,不是你喜歡一個人,那個人就會喜歡你,也不是你喜歡一個人,兩個人就能走下去,喜歡除了代表你動了心之外,什麼都無法代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