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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午我特意做了幾個小孩喜歡吃的菜,他幾乎是狼吞虎咽,我心裡又是一陣酸澀,這孩子究竟是經歷了什麼?
過後我才知道,老公和前妻離婚原本是想要這個兒子的,但是前妻以命相脅,要了這個孩子的撫養權。
只是她帶走了孩子,並沒有好好培養孩子,也不允許老公和家人去探望,但也因著孩子的緣故,三番兩次找老公要撫養費。
老公為了孩子,也是儘力去滿足她的要求。
還在交往的時候,我說老公薪水雖然不算很高,但也不低,為啥就對自己那麼摳門呢?原來,他前些年賺的錢,大部分都拿去養孩子了。
現如今,老公的前妻之所以願意把孩子送回來,竟然是因為她打算再婚了,而孩子,無疑就成為了她的包袱,他自然不肯要。
原本我們是二人之家,現在多了一個孩子,老公對我一臉歉意,「藍月,難為你了」
我嘆了口氣,孩子跟在那樣不負責任的媽媽身邊,能有什麼未來?
既然我選擇和老公結婚了,愛屋及烏,也理應善待他的兒子。